解析:
位于中国东部浙江省的杭州市的刑事拘留流程,通常在案件进入侦查环节后开始执行。当当地公安部门认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必须采取某种措施来限制其人身自由时,就有权提出申请进行刑事拘留。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阶段的启动时机通常在案件经过立案程序,前期的证据线索已经基本搜集完成,并且公安部门判断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时才会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