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品房面积有差异的事宜,若涉猎到相关的合同条款并得到了明确的规定,那我们就需要依据合同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倘若合同中并未做出相应约定,或者是规定不够明确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应该如下所述:首先,如果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额百分比(简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含3%)的话,那我们则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进行实际结算。此时,即使买方提出解除合同,也不会被支持和认可。其次,当面积误差比超出了3%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积极给予支持和帮助。最后,如果实际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且其误差比在这个范围内(即在3%以内包括3%),由买方按照原合同约定金额对这段差额面积的房价进行补充缴清。当面积误差比较大,超出了3%的时候,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卖方自行承担,并且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买方。反之,如果实际房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且其误差比例也在这个范围内(也是指在3%以内包括3%),那么卖方会向买方退还超出3%部分面积的房价款及其对应的利息。然而,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误差比超过了3%,那么卖方将需要双倍地向买方返还这部分额外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