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纠纷诉讼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冻结房屋这一措施。然而,若是诉讼的某一方当事人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在接收到相关申请后则有权力依法查封争议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冻结通常仅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财产。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其他损害的案件时,有权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其财产实施保全、责令其履行特定行为或者禁止其做出特定行为;若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亦可自行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此外,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还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人民法院在完成财产保全之后,应立即向被保全财产的所有人发出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