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由受害者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2)被保险人自行拥有的财产及在被保险机动车辆上所搭载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使得受害人因此而停工、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情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修理完成之后由于其价值下降而带来的贬值损失等各类间接损失;(4)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关于车祸后的赔偿程序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过拨打122报警电话的方式进行报案,并且在24小时之内再次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报案说明;2、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查勘工作,确定损失程度,并由保险公司出具相应的查勘报告;3、按照要求提交索赔所需的单据和证明材料;4、保险公司将依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据、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的理赔规定,对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以及具体赔偿金额做出最终决定;5、对于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保险公司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以领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