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身为雇员且意欲发起劳动仲裁程序,请务必准备以下相关材料:第一,内含详尽陈述请求事项与理由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要求为双份或者按照被告方报道人数计算所需数量提供;第二,您个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该文件的副本;第三,如果您选择委派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则必须面对面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细节,并且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核实。例如,若您的代理人为律所派遣的执业律师,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供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反之,若您的代理人仅为普通公民,则需提交其与您签署之无偿代理协议,同时还须提供代理人和您之间关系的法律证明文件;第四,被诉方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第五,您与被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此类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在您提交证明文件时,请务必附上每种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待审核通过后,原件将予以退还;第六,《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