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及和解机制:此为于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冲突发生之后,双方就引起争议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度商讨,在坚持自愿原则以及相互理解的基本准则之上,通过严肃的交流来论述是非曲直、明白是非,尽可能明确各自的责任,最终达成一份公平合理的和解协议以达到解决纷争的目的。对于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各种争议问题,实行协商及和解是一个快速且便捷的解决办法,无论对于哪一方当事人,这无疑是一种理想的渠道选择。实际上,日常生活中的众多消费者权益争议案件都采用了这样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2.消费者协会调解方案:该方法的启动前提是消费者首先对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3.向相关官方机构提出申诉: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出现权益争议时,可依据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程序要求其对此类争议进行处理。相较于其它解决争端的路径,采用申诉方式有着明显的高效性、迅速性以及强大的执行力等优点。当消费者或经营者遇到涉及消费权益的争议之时,他们均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如果消费者选择提交申诉,应当按照商品或者服务本身所具备的属性,将其向具备相应职能的行政部门(比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等)提出。
4.发起诉讼程序:当消费者因自身正当权益遭受损害之际,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法定的审判程序展开公正审理。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遭受危害而发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起诉申请,人民法院才能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