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具备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这意味着原告必须是因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 名誉权侵害的法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客观上必须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这一事实必须为第三人知悉。这包括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既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行为方式进行。 2.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这种过错可以是故意或过失。 (1)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2)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这意味着侵权行为所针对的必须是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能够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同样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必须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这种损害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如果行为人的某些行为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