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待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便可凭着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是相关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已经退回的保证金。详细的流程通常由如下几个步骤构成:首先,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需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工作的公安部门或法院递交解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其次,公安部门或法院需要对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进行核查与确认。紧接着,一旦确认无误,公安部门或法院应开具相应的退还保证金证明文件。最后,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应凭借上述证明文件前往银行办理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然而,如取保候审期间有违规行为出现,那么保证金将会予以部分或全额扣押,对此的具体金额则将视乎违规程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