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所引起的交通事故若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由相应的保险机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如果仍无法弥补的差额部分,则需依照以下具体条文进行赔偿责任分配:
(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过失一方应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倘若双方都存在相应的过失,那么各过失方就需要以其犯错的程度为基础来分摊赔偿责任。
(二)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无过失,则应由机动车一方负起赔偿责任;
然而,若相关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相应过失,应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度地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至于机动车一方看上去无过失的情况下,应只承担不超出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后值得我们注意到是,如果因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意造成交通事故而导致损失,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