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款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房屋重置费。此类补偿费用的发放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被拆迁者必须是所涉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且该建筑不能是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市或县各级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策前,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潜在征收区域中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进行实地勘查,并依据调查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譬如,经过核实判定若该建筑属于合法建筑或未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理当予以合理补偿;但是,倘若建筑被判定为非法建筑或者逾期的临时建筑,那么将无任何额外赔偿可言。
2.周转补偿费。此项费用主要针对的是因为房屋被拆除而导致被拆迁者或租赁户不得不搬离故居,或是借宿于他人处所时产生的额外开支。具体而言,就是以当地租房市场行情为参照,根据拆迁者家庭人口数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3.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被拆迁者,通常还会给予额外的奖励性费用作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