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贿罪乃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为谋求不应当有的不当收益,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赠送财务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犯罪归属于渎职类犯罪。
2、行贿罪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的主要特点包括:
(1)行为人必须有明确的主观意图,即故意利用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职务之便,为自身谋求私人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金钱、贵重物品、满足个人欲望等方式,对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进行贿赂收买的行为。换言之,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违法行为。
然而,若行为人所追求的利益具有合法性,且不会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即使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了贿赂,也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但接受贿赂的人员仍可能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