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中的人寿意外死亡赔偿款项包括丧葬费用以及遗属慰问金,具体事项如下所述:
1.如若发生工亡事件,则丧葬费用将按照该地区同期职工月平均收入乘以六来计算。
同时其亲属,即配偶的遗属慰问金额等于工伤职工离世前的个人薪酬的百分之四十。
此外,如遇其他情况请参照对应的规定执行。
2.针对因疾病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者而言,丧葬费用置于本省该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之上再加以两倍计算。而退休员工的遗属慰问金为本省同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度可支配收入乘以发放月数,同样,其他情况亦须遵守相关规定。
3.在此之外的特殊情况,丧葬及遗属慰问金的计算方法需依照当地政府机构的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