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其退休档案中记录的名字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所显示的名字不相符的情况,那么此类职工就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来证实他们是属于同一个个体。
至于实际年龄是否准确的问题,我们则将按照档案中最早记录的日期为准进行核定。若在查询过程中发现名字存在差异,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形处理:
首先,如果档案中所出现的名字仅是某个人曾经使用过的名字,那么我们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核实:即前往当地公安部门打印其户籍登记表以获取相应证明;
如若公安部门无法提供相应的曾用名信息,那么职工还应该进一步查找并提供当年出现该曾用名求学、生活以及工作等资料作为佐证依据。
其次,当出现音同字不同的问题时,我们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他相关材料及事实进行准确无误的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所规定的内容,对于实际年龄方面存在差异的职工来说,以他们各自的档案中最早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