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您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者未获得应有的补偿,您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和申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