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离婚程序,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并寻求司法解决方案。对于此类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会以夫妻双方情感是否和谐稳定、以及是否彻底破裂为判断标准,来裁定同意或驳回离婚请求。
根据我国最高法院的相关诠释,如果夫妻中一方在结婚前故意隐瞒,或其实知存在精神疾病史,而在婚后长时间内未能治愈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诉求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诉讼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