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位学员之间出现肢体冲突时,假如率先采取行动的学员反遭击伤,而其受伤部位恰恰是由后者直接造成的,那么,在此类情况下首先使用武力的学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若先行动手的学员能够证明自己进行的是合理自卫,那么,他或她将有可能独自承担这起事故中的责任。倘若受伤学员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以致对其精神层面产生极大的影响,他们有权提出索赔要求,以获取精神损失赔偿金。
再者,假使此番冲突发生于校园之内,并且其中涉及到的学生仍为未成年人,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校方可能需要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尤其是当学校未能完全履行教育义务及管理职责的时候。上文所述皆为法律领域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相关疑难或期望获得更为专业化的意见指导,敬请随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