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下,购物变得越来越便利,随之而来的是网购纠纷问题日益增多。若商家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发货义务,消费者依法享有求偿权。
具体来说,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购物或享受服务时,倘若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权向售卖方或服务提供者提出索赔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网络交易平台自身无法提供售卖方或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姓名、实际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时,即使商品购买者或服务接受者未能获取相关信息,同样有权利向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商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