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发生借款方违约行为时,借款方需依照所签署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责任。
2.贷款机构享有向法院提请诉讼的权利,若借款方最终败诉,将不得不面对的不仅仅涉及到其名下资产被司法拍卖用以清偿拖欠债务的问题,同时还须承担一系列附加费用,例如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律师代理费等。
此外,若出现拍卖房屋所得不足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银行有权力处置借款方在银行系统中的资金储备,若借款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甚至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般而言,进入此类黑名单将对日常生活产生诸多困扰,尤其是在消费方面,限购措施有可能对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3.从个人征信角度来说,这无疑也将对当事人的生活与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