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置了左转弯待转区的道路中,如果机动车在直行车道且处于车道隔离实线上的话,擅自移至左转车道就会被判定为闯红灯违规行为。而以下三种情况则不属于闯红灯,也无需停车等待直行变绿灯:
1.当横向方向上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直行绿灯时,位于左转车道的车辆可以安全地驶入左转弯待转区;
2.当横向方向上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直行红灯,而左转绿灯点亮时,车辆无须停车即可顺利转入左转弯待转区;
3.当横向方向上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直行红灯,同时左转也是红灯时,车辆不得越过该车道的停车线驶入左转弯待转区,此时应在停止线之外等候。
所谓“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受交通信号灯管制的交叉路口或路段上违反红灯所规定的禁止通行规则,强行穿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违章行为。作为常见的交通信号灯之一,交通信号灯通常由红色、绿色及黄色这三种颜色组成。
其中,红色代表禁止通行、绿色表示允许通行,黄色表示警惕注意。机动车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对于红灯状态下,车辆刚刚越过停车线且立刻停下的情形,不予追究闯红灯的责任。
然而,若是过线之后仍存在位置明显移动的现象,那么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利用电子眼拍摄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取证的过程中,需要至少拍下如下三张照片:
首先是机动车前轮越过停止线,接着是后轮同样越过停止线,最后是前轮超越对面的停止线。在交通信号灯与交通警察手势互相矛盾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当坚决听从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如因交警现场指挥导致“误闯红灯”,驾驶员可前往事发当地交警大队开具相关证明文件,从而避免受到处罚。若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持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有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