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按照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因为医院或者医生的失误,让病人受了伤,那他们就得负责赔偿。这个赔偿里面包括但不仅限于治疗费、照顾病人的人的工资、车费、吃的好点的钱、住院期间的饭补等等这些合理的花费,还有可能要赔给病人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是死亡赔偿金。
至于说三级医疗事故到底怎么判,还得看具体的案子。如果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有错,而且这个错误跟病人受到的伤害有关联的话,那医院就应该按照《民法典》里的规定去赔偿。但是,具体赔多少钱,责任怎么分,都得经过法院的审理才能决定。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麻烦,比如要做医疗鉴定找专家作证还要双方互相举证什么的。所以说,如果医院或者医生在医疗事故中有错,那他们就得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