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民事责任,倘若施工方未能遵循发包人所明确提出的施工图纸进行作业,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方承担如下附属责任:
首先是返工责任。若因违背施工图纸操作引发的返修工作,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且所有相关损失亦需由该单位承担;
其次是修正设计图的责任。若因施工单位违反图纸施工原则,且无法实施返工措施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设计图的修正,那么由修改设计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图纸修改以及审查等各种环节)将由施工单位全部负担;
再者是验收责任。倘若由于施工单位未能遵守图纸要求施工,最终导致验收未果,进而引发质量标准下降或超过规划面积导致的罚款等损失,同样需由施工单位全权承担;
最后是延迟交付责任。由因此引发的项目延迟交付使用,所带来的所有相应损失也须由施工单位承担;
此外,对于其他与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密切相关的责任,也应全部由他们负责,例如支付合同违约金。
另外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滥用劳力、采用劣质建材、建筑构建配件及设备,甚至存在其他背离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规范行为的话,将会面临以下行政责任:
首先是责令改正;
其次是给予罚款处罚;
再次,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下达停业整顿通知、降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决定。
至于何为“情节严重”,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建筑物的主体或承重结构等关键部位实施偷工减料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