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通知书须向原告及具有独立请求权之第三方发出,以示已受理其诉讼申请,同时明确告知其应享有的诉讼权益义务。另需提醒的是,如规定期限未缴纳诉讼费用,则将会视作自动撤回该项起诉。同样地,被告亦会收到通知,告知其已经被他人提起诉讼,并详细解释其所拥有的诉讼权益及义务。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后果。
此外,依照惯例,该等通知书及其他材料还包括举证通知书以及传票。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根据相应法规程序向本案相关涉案人士发放传票。受害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定义务,按照既定程序积极参与诉讼过程。案件受理后,向涉案有关各方发出的传票通常用于组织开庭或进行证据交换。传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被视为当事人进入法院的合法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