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假如有谁因为自己做了坏事,给别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他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就是判刑),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赔钱。也就是说,就算那个坏蛋最后被判了死刑,死掉的那个人的家人或者代表,还是有权利让那个坏蛋把他们因为这件事情而花出去的钱给补回来。在实践中,那些受害者其实是可以通过提起“附加民事诉讼”这样的方式,让警察叔叔在审判那个犯人的同时,一起解决这个赔偿问题的。要是那个坏蛋的财产够多的话,他就得按照法院的判决,拿出足够的钱去补偿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但是如果那个坏蛋穷得叮当响,他就得先动用自己所有的财产去尽量弥补受害者们的损失,剩下的部分,可能大家就要想办法去争取了,比如去找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之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