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的事儿。
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说法,要是有人硬闯你家然后还让别人受了点小伤,那这个人就有可能要负上犯罪的责任。
首先,按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这个人故意去打人家,而且把人家打得受了轻伤,那他可能就要坐牢。
具体来说,就是可能会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为受害者受伤程度是轻伤,正好符合这条法规里面说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接下来,我们再看看第二百四十五条,如果这个人未经允许就跑进别人家里,就算没闹出大事儿,也可能会被判刑。如果这个人还是个司法工作人员,还乱用权力的话,那就更惨了,惩罚肯定会加重的。所以结合这两条法律来看,如果这个人既犯了故意伤害罪又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不管他有没有滥用职权),那他可能得承担比较严重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