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不慎遗失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您可选择重新签订合同,或者进行原合同的撤销和公示等多重手段进行补救。
至于该采用何种策略完全依赖于此购房合同是否已经完结预售登记手续,以及是否牵涉到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以下为针对这两种常见情形的详尽处理方式:假设当初买受人在书面合同签署之前未完成预售登记,那么在与卖方可协定之后,双方可根据实际状况重新拟定一份新的买卖合同,原有之合约则自动失效。若购房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但尚未按照程序启动银行按揭贷款业务,那么首先应当公开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宣告原购房合同无效的声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历经三个月时限,随后再携带报纸到负责预售登记工作的政府机构申请注销原合同,继而再次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预售登记。若购房合同已经全面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且伴随有银行按揭贷款行为,除以上提到的所有步骤外,还需额外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定一份相关变更协议文件,并将新修订的合同书送至银行作为贷款质押物,这是因为原来的那份购房合同已经被依法予以销毁,此时应当替换为一份全新的合同。
另外,倘若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公司购买二手住房,你还可以联系该地产中介机构以查询是否存在其他备份的合同。如项目涉及房地产登记方面的事务,可以向负责管理住房所有权的档案室请求调阅合同副本,或者向土地管理局索要相应议定书的复印件,甚至如果发生过贷款事项,那么各大商业银行普遍都会存底有一份合同备份。而如果无法找到遗失的合同是因为遭受盗窃这类因素引发的状况,应该立即前往警署递交报案材料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此类事情,以此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