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保险合同纠纷出现时,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途径来进行处理和解决:
首先,协商解决。即在尊重彼此自主性和自愿性的前提之下,寻求能够达成共识并保留差异的方式,由保险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自行处理并化解纠纷问题;
其次,仲裁解决。如果合同双方经过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时便可向当地具有相关资质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公正公平地解决争议;
最后,诉讼解决。若其中一方对于仲裁结果并不满意,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