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被宣判无罪这一诉求,辩护策略需全方位多角度地展开研究和探索,深度剖析案件中的各项事实要素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首先,辩护律师应审慎评估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是否充足且具有说服力。若控方提交的证据存在明显的缺陷、矛盾之处或信息缺失,以至于无法构建起一个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以证实被告确实有罪,那么这便可作为辩护的关键切入点。
其次,辩护律师还需密切关注案件中是否存在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或错误。例如,若控方所指控的犯罪行为与相关法律对于该罪名的构成要件相悖,那么这也将成为辩护的有力武器之一。
此外,辩护律师还需深入调查被告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的无罪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