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当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便是被取保候审人的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间已经侦查完毕,检察院也完成了对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或法院已经对此案件作出最终裁判并且生效,那么在此情况下,根据案件处理的最终结果,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将会自动地结束;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发现原先被取保候审的这名人员并不应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或者说,自取保候审开始之日起算,已达到法定的期限,那么就应该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