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形之下,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当事人在面临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后的48小时以内,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将会按照规定程序,向他们的直系亲属、工作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发出书面通知。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通知的时间可能会相应地有所推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对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对被决定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接收并办理入所手续。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其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其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宣读有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规定,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接收戒毒人员后的48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