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在立案之后撤诉有可能引发如下几种可能的结果:
首先,撤诉被视为尚未启动的起诉程序,由此案将被终止审理。若当事人选择再度发起诉讼,只要具备了法定的起诉条件且合乎程序要求,该等事项应为法律所准许。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案件,若在撤诉后并无新的事实或理由出现,并且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起诉请求,则法院有权拒绝受理。
其次,撤诉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撤诉案件的受理费用将由原告方自行承担,同时按照规定可以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