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销售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罚款数额,其具体的裁定需依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若商家销售的产品未能达到保证人体健康与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具体而言,执法部门有权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该类产品,同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没收,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经售出和尚未售出的产品,下同)按其货值金额的等额向上三倍以内进行罚款;若此过程中存在违法所得的情况,也应对其进行全面没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执法部门有权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而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