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关门大吉以后,想要把那些钱收回来可就得看具体情况了。要是公司在关门前都已经依法清算过了,那没还完的债该咋办?这就得让清算小组按照法律说的那样去处理。但如果公司关门的时候没有按规矩清算,那股东们可能就要为公司的债负起连带偿还的责任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这个法规来看,公司要关门的话,必须先依法清算完了才能去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没清算就直接去注销登记了,结果导致公司没法再清算,这时候债权人要是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应该为公司的债负责,那法院肯定会支持他们的。总的来说,想要从公司注销后收回欠款,得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用合法的方法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