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死缓并非必然意味着罪犯不必承受死亡之灾。当被告人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时,若在此期间内其故意实施严重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执行死刑。由此可见,死缓罪犯唯有在秉持真诚悔过、不再犯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免于一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