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缓是不是绝多数都不用死了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死缓并非必然意味着罪犯不必承受死亡之灾。当被告人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时,若在此期间内其故意实施严重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执行死刑。由此可见,死缓罪犯唯有在秉持真诚悔过、不再犯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免于一死。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缓是不是就死不了吗
该结果并非固定不变。
即被判以死刑缓期执行者,若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内未再故意犯罪行为,则自二年后将该刑罚减轻至无期徒刑;
然而,如其确实符合重大立功表现之条件,则可在二年后将刑罚降低至25年的有期徒刑;
若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有故意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批准后才能执行死刑。
而对于那些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却尚未执行死刑的罪犯来说,他们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将予以重新计算,并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备案资料。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死缓并非必然意味着罪犯不必承受死亡之灾。当被告人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时,若在此期间内其故意实施严重犯罪行为且情节恶劣者,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执行死刑。由此可见,死缓罪犯唯有在秉持真诚悔过、不再犯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免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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