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户内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低于50平米者,将以50平米作为其产权面积进行确认。对于人均产权面积低于50平米之部分,若其建筑物建造过程中未经法律许可的批准程序,将按照人均50平米的标准来确定产权并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方案;而对于尚未完成建设的部分,则需按照该类别地区砖混结构住宅的重置价格缴纳款项之后,再按照人均50平米的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在此情况下,人均产权面积低于50平米的部分将不会获得装修补偿。对于人均50平米的部分,将按照上季度被拆迁房屋周边普通商品房的平均价格进行补偿,若该价格高于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包括别墅)的平均售价,则按照平均售价进行补偿;超出人均50平米的部分,则按照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