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2021年7月份起,上海市社会保险缴纳的最高限额将由原先28,017元修正为31,014元;
同时,社会保险缴纳的最低限额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原本为4,927元,现已上调至5,975元;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最高限额则由原有的28,017元上调至31,014元,至于最低限额暂时维持在2,480元未作变动;
此外,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亦有所提升,由原先的2,480元调整为2,590元;最低每小时工资水平也相应提高,由原先的22元调整为2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