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禁阶段,多数情况下并不允许家属直接探望被拘留者。但是,家属可依靠公安部门来获取当事人的关押状态,同时也可以由现场的民警协助传达必需的生活物品以及个人衣物等。
然而,真正涉及到会面权利方面的问题,往往是在逮捕行动发生之后,由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在侦查环节内加以履行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