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雇主未能履行为其职员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责任,那么在员工决定离开企业之际,他或她务必按照下列劳动仲裁流程,直至最终获取人民法院的诉讼资格为止:
首先,自提出仲裁请求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书面(纸质)申请报送至员工所在地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倘若该仲裁委员会无法在此时限内接收和启动仲裁程序,那么员工有权直接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的45个工作日内仍未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结果,无疑也被视为许可员工合法采取法律行动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