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代理费亦称为律师服务费,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负责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时向其收取的相应酬金。通常情况下,律师代理费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律师代理费亦可能会经由法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例如,在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当债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以及相关的差旅费等必要开支,则应由债务人为其承担;若第三方存在过错,则应对此进行适当的分摊。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