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租赁证明之申办程序,务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之备案登记申请表、附有双方签字盖章之租房法律协议以及相关房产之产权证书,前往当地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进行注册与备案。当租赁业务相关人员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会依法签署初审意见。之后,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第二次严格审核,待确认无误后,将依法进行二审意见的发表。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缴纳规定的税费费用,在此之后,我们便能为您发放具备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