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会问,袭警罪到底是怎么算逮捕日期的?其实这个时间不是简单地看天数就行了,还要考虑些别的东西。通常来讲,如果公安局觉得那个被抓起来的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嫌疑人”,真的需要逮捕的话,他们应该在那个人被关进拘留所的第三天起,最多不能超过第五天,就把他的事情提交给检察院审批同意。当然,有时候有些特殊情况,这个申请逮捕的时间就可以稍微延长一点点,最长可以到第六天或者第八天。但是如果这个嫌疑人是那种到处跑来跑去做坏事,或者是经常做坏事,甚至还跟别人一起做坏事的大坏蛋,那么公安局就得把他的事情提交给检察院审批同意的时间再延长一点,最长可以到第三十天。然后检察院就要在接到公安局提交过来的申请逮捕书之后的七天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