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安全的保障,以保证案件顺利进行为目的的合法手段之一被称为“取保候审”。它通常包括了两种不同的实现途径,既可以通过提供可靠的担保人进行保证,也可以选择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作为替代方式。
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取保候审”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地位。
然而,无论是选择哪种方式,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的要求。例如,若选择由担保人进行保证,那么该担保人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如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限制,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收入来源等等。
同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取保候审”,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综合权衡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