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 [用人单位名称]:
我是 [你的姓名],于 [入职日期] 在贵单位担任 [具体职务]。
在我为贵单位工作期间,贵单位存在以下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自入职至今,贵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贵单位始终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鉴于贵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我被迫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与贵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请贵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具体天数,如 7 天或 15 天] 内,向我支付以下款项: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具体金额为 [计算出的金额]。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 [计算出的金额]。
依法补缴我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贵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我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你的姓名]
[通知日期]
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通知书内容准确、清晰地表达你的诉求。同时,在送达通知书时,建议采用书面邮寄(保留邮寄凭证)或当面送达并要求签收等方式,以确保用人单位收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