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诉讼的过程中,通常需经历以下七个关键步骤:
(1)首先,原告必须向司法机关递交正式的诉讼请求;
(2)在法院对原告的请求进行严格审查并予以受理之后,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的副本;
(3)在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的十五日内,其有责任提交答辩状,而法院亦会在收到答辩状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至原告处;
(4)如果被告未能按期提交答辩状,这并不妨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
(5)对于决定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同时发布相应的公告;
(6)在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当事人需要进行详细的陈述;
其次,告知证人他们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随后让证人出庭作证,并宣读未到场的证人证言;接着,展示相关的书面证据、实物证据以及视听资料;
再者,宣读鉴定结果;
最后,宣读勘验笔录;
(7)法庭辩论阶段则涵盖了以下内容:
首先,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阐述自己的观点;
其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有力的反驳;
再次,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表达自身的立场或进行反驳;
最后,各方展开激烈的辩论。当法庭辩论告一段落之时,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询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在判决宣告前,如有可能进行调解,仍可继续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应立即作出判决;
(9)最后,判决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