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当被拘留人员的亲属接收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委托律师代理此项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有权向公安部门索取和了解与案件相关的全部资料并为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协助他们改进工作,查清事实。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公安机关须在对被拘留者实施拘留措施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进行首次审讯。若在审讯过程中发现拘留行为不当或不合法,则必须立即解除拘留,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公安机关可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该案件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还可延长一天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