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审判的结果予以执行。在法院的判决文书下达之后,即进入了案件实施阶段。法院会严格依据判决的内容进行操作,若当事人双方对此判决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对于已具备法律效力的判令、裁决,应由第一审法院实施;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以及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的居住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