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追诉时效期间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惩处。若原先的犯罪行为所对应的追诉期尚未届满,则前罪的追诉时效应自其后罪成立之日起开始重新计算。针对这类情况下的量刑审判,需要全面权衡和评估前后两罪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举例来说,若前后两罪皆属于故意犯罪,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