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房屋购买定金方面的纠纷解决途径包括:达成和解协议、进行调解、申请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通常是根据定金罚则来进行判断。也就是说,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事先规定的义务履行自己的责任,那么他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他就不能够主张收取的定金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