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试图转让其财产时,法院通常会采取相应措施对该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若该转移行为被视为被告故意规避应承担的债务责任,那么此种行为极有可能面临法院宣布无效的境地。这是因为根据诚信原则,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在诉讼期间内必须保持其所持有的财产的原有状态,禁止任何恶意处分财产的行为,以防止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