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网络环境中所发生的合同诈骗行为,其涉及的金额数目的认定方式与传统合同诈骗罪并无区别。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罪犯的罪行之严重程度往往通过所涉骗取金额的多寡进行衡量。通常的情况下,当诈骗所得金额达到了规定的限额时,便被视为构成了相应的犯罪事实。以个人诈骗公私财产为例,若金额介于5千元至2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而当金额达到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
至于金额超过50万元者,则被归类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在具体判定标准上,仍需结合各项案情要素,如作案手法、带来的破坏性影响等等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